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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烈日下的坟场 1998年3月10日福建南平建阳市人民法院审判庭国徽高悬气氛肃杀。

被告席上一个女人披头散发脸色蜡黄浑身瘫软。

当审判长庄严宣判“死刑”二字时她猛地一颤涣散的目光仿佛穿透了法庭的墙壁回到了1997年7月11日那个烈日灼心的上午。

那一天建阳市麻沙镇江坝村对面山上一片平日里无人打扰的坟地成了全村的焦点。

身着警服的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民警们聚集在一座尚算崭新的坟茔前——那是村民翁金练的长眠之地。

锄头与铁锹交错起落泥土被一锹一锹地刨开露出了深红色的棺木。

刑警们的警服早已被汗水浸透紧贴在背上但他们手上的动作却紧张而有序:刨泥、掏棺、准备开棺。

“公安局的人来挖翁金练的坟啦!”这消息像一颗炸雷在寂静的小村里瞬间引爆。

田埂上、树荫下、甚至远处的屋顶都挤满了闻讯赶来的村民。

人们踮着脚尖伸长了脖子一双双惊疑的眼睛死死盯住那口即将开启的棺材窃窃私语声如同潮水般蔓延。

这是小村有史以来头一桩这样的奇事。

棺盖被撬开的刹那一股浓烈到实质化的恶臭猛地喷涌而出即便戴着口罩几位年轻的刑警也不由自主地侧过头去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法医面不改色迎着这死亡的气息上前对着那具已经高度腐烂、面目全非的尸身开始了仔细的解剖与检视。

他小心翼翼地提取了胃内残留的容物封装好专人随即马不停蹄地送往南平市公安局进行鉴定。

结果将决定一桩惊天罪案的最终定性。

第二章:匿名的举报与外围的暗流 时间倒回至前几天7月6日。

建阳市人大常委会的办公室里一封群众的举报信被郑重地呈上。

信中称:“本市麻沙镇江坝村村民翁金练不久前突然死亡死因蹊跷可能与其生活作风不好的妻子周淑英有关。

” 举报虽短却字字千钧。

人大常委会立刻将此信批转市公安局责令迅速核查。

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从举报内容看死者翁金练素来身体健康所谓“暴病身亡”确实疑点重重。

局里当即下令抽调精干刑警组成“6·10”专案小组火速赶赴江坝村。

为避免打草惊蛇刑警们化装成下乡干部先从外围入手。

他们走访死者亲属询问左邻右舍线索像拼图一样一块块汇集。

调查显示死者之妻周淑英与同村年轻十岁的村民夏铮瑜关系暧昧在村里已是公开的秘密。

帮忙收殓尸体的村民则证实了一个关键细节:翁金练入殓前腹部异常胀起头部肿胀甚至口鼻处有已经干涸的血迹这绝非正常死亡应有的迹象。

第三章:崩溃的防线与缺失的铁证 在掌握了大量间接证据后侦查方向陡然明确。

刑警们果断出击依法传讯了周淑英与夏铮瑜。

在公安局审讯室里面对威严的民警和闪闪的警徽这对男女先前构筑的心理防线不堪一击顷刻间土崩瓦解。

他们相继低下头供认了合谋用鼠药毒杀翁金练的罪恶行径。

周淑英的供词冰冷得令人发指:“6月1日晚上他看完电视口渴我把冲了鼠药的糖水端给他……他喝完就在床上打滚嚎叫……”夏铮瑜则交代了两人如何密谋如何于5月28日趁麻沙镇墟日人多眼杂在一个小摊上买来了三包“三步倒”毒鼠药。

口供有了但案子还缺最硬的一环——物证。

毒物是否真的存在于死者体内?唯有开棺验尸才能让证据链彻底闭合让罪恶在科学面前无所遁形。

于是便有了第七章11日烈日下那惊动全村的一幕。

南平市公安局的鉴定结论很快传来:送检的胃内容物中检测出剧毒的氟乙酰胺成分(毒鼠药主要成分)。

铁证如山! 第四章:扭曲的孽情与致命的糖水 法庭上随着公诉人将证据一一列举一场堪比古今悲剧的罪恶清晰地展现在旁听群众面前。

1997年5月28日麻沙镇墟日。

街道上人声鼎沸摩肩接踵。

周淑英和夏铮瑜混在人群中目光闪烁四处寻觅。

终于他们在一个不起眼的小摊前停下买下了三包用旧书纸包着的“三步倒”。

这三包小小的粉末成了他们通往罪恶深渊的通行证。

6月1日夜晚翁金练吃饱晚饭惬意地踱进卧室看电视。

周淑英眼见儿子、儿媳也各自回房机会终于来了。

她心跳如鼓拿出一个茶杯取出那三包毒药双手颤抖地打开纸包将所有的药粉都倒了进去。

她知道丈夫嗜甜又狠狠舀了几大勺白糖冲上开水用勺子使劲搅匀。

她端着这杯死亡之水走进卧室放在丈夫床边的缝纫机台板上。

翁金练正沉迷于电视节目看到妻子难得的“关怀”甚至还对她报以温和的一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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